两岸四地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研究
基本信息
书号: 3903 ISBN: 978-7-310-03903-6
主编: 苏小妹著 版次: 1
开本: 32开 装订: 平装
字数: 183000 页数: 236
出版日期: 2012-9-1    
定价: 18.00元    
详细描述 内容简介

两岸四地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研究

基本信息

书号:

3903

ISBN:

978-7-310-03903-6

主编:

苏小妹著

版次:

1

开本:

32开

装订:

平装

字数:

183000

页数:

236

出版日期:

2012-9-1

定价:

18.00元

详细描述内容简介

学术的驱动力

——序苏小妹《两岸四地立法语言中情态动词研究》

《两岸四地立法语言中情态动词研究》是苏小妹的博士论文。论文对两岸四地近200万字的法律文本作了穷尽统计,精细考察了法律文本中情态动词的使用情况,考察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四地法律文本中情态动词的使用差异,发现了一些值得语言学家、法律学家关注的语言现象,得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

例如,立法语体中情态动词的使用与一般语体有所不同,情态动词不受语气副词的限制;“不能”的使用远远高于其肯定形式“能”。再如,法律规范通常有“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当情态动词表达义务情态时,通常出现在“处理”和“制裁”部分,当情态动词表达认知或动力情态时,通常出现在“假定”部分。又如,大陆使用双音节情态动词较多,台湾使用单音节较多,港澳兼而有之;这是因为大陆的法律文体基本上是白话文,台湾则接近文言文。

语言研究多数都是“泛语境”的,很少考虑文本使用的领域。而语言的实际应用恰恰都是在一定领域中进行的,故而语言学者应有“领域”意识,应做些分领域的语言研究。细想起来,分领域的语言研究有很多益处:其一,能够发现许多新的语言学事实;其二,可以促进多种领域语言学的诞生与发展,丰富应用语言学体系;其三,为不同领域的社会进步作出语言学的贡献。小妹的论文应是这方面的一种尝试。

导师的好处就是能够了解文本的产生过程。小妹这篇论文,选题以问题为导向,操作以语料库为手段,思维以多维度的比较为基础,最大特点是辛辛苦苦做材料工作。特别是在答辩之后,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学术沉淀,又做了大量的修改完善工作。学术沉淀,就如同由蚕化蛾过程中的蛹,卧茧静修,闭关悟道,最后破茧而出,终能羽化为蛾。“蛾”者,“虫”中之“我”也;做学问,也贵在成为“学中之我”。学术沉淀、修改论文之期,恰恰又是小妹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时期:初登大学讲台,出国工作,成家孕女。这是需要点精力的,也是需要点精神的。小妹的科研驱动力是什么?

人做科研需要驱动力,学科发展也需要驱动力。科学发展史表明,学术的驱动力是“问题”,或是学科本身的问题,或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或是“求真”,或是“求用”。“求真”就是探讨事物背后之规律,这是学术用途,是科学使命,是“无用之用”。“求用”是应国家和社会之需做学术研究,学术成果是人类的智库;或是开发产品满足市场和产业之需,学术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学科发展的最为强劲的驱动力是社会问题,任何一个学科都是在解决社会问题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学科本身的问题,产生于学科建立之后,其主要作用是梳理知识系统,力来自内,功在于内。而解决社会问题则能推进社会进步,在推进社会进步中带动学科大步前进。

中国的语言学(包括语文学),古来都不乏问题意识。古时主要解决读经问题,故有“小学”之名。20世纪的中国语言学主要解决语言教学问题,如母语教学、外语教学、社会扫盲等,在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中建立了现代语言学。语言学古老而年轻,自身有许多学科问题需要梳理,为此倾注精力是必然的,也是应当的。但是,语言学更需要发扬古来的优良传统,关注现实语言生活问题,如母语教学、双语教学、语言疾病、计算机语言理解、各领域的语言生活、虚拟空间的语言问题、自然语言保护,等等。解决语言生活的现实问题,是语言学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语言学价值的社会体现。

最后,我要借此机会表达对南开大学的感谢。在马庆株先生的提议下,他们办起了全国第一个语言规划学的博士专业,为解决当今语言生活中的问题培养高层次人才,并邀我加盟。在培养博士生的一系列环节上,陈洪、乔以钢、马庆株、石锋、施向东、曾晓渝、李瑞山、周荐、郭继懋、卢福波、王红旗、田美丽等先生,都给了我和我的博士生多方面的帮助。我不是南开人,又是南开人;南开大学的国家使命感,南开学人的学风与情怀,已经内化到我的精神中。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教学相长”。

李宇明

2012年9月10日教师节

序于北京惧闲聊斋

前 言

本书研究两岸四地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过去的文献曾就情态动词进行了多方面的深入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人针对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进行全面的考察。有鉴于此,本书拟以大陆立法语言中情态动词的分析描写为基础,以比较为基本的研究方法,通过较大规模的数据统计,总结出两岸四地情态动词使用的差异,并尝试对其中的部分差异做出解释。

本书共分六章。

第一章“绪论”。概括介绍了过去情态动词研究的基本情况,论文选题的缘起,简单论述了进行此项研究的意义;介绍了文章的研究方法和材料来源;并对文章的总体框架和布局进行了简要的说明。

第二章“情态动词研究综述”。本章主要对过去国内外对于情态动词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包括情态动词的名称问题、性质问题、以往学界对于情态动词的定义、语义分类;法律学界对于情态动词的认识以及本书对于情态动词的界定等几个方面。

第三章“大陆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本章对大陆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分析,涉及情态动词的义项分布、情态动词连用、情态动词的位置,以及情态动词对介词“经”、“由”的选择性这样几个方面。

第四章“台湾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本章对台湾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进行了描写分析,同样从情态动词的义项分布、情态动词连用、情态动词的位置分布,以及情态动词之后介词的选择性这几个方面来考察。

第五章“香港、澳门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本章同样从立法背景、义项分布、情态动词连用和情态动词的位置分布这样几个方面对香港、澳门立法语言中的情态动词进行了描写分析。

第六章“两岸四地立法语言中情态动词的比较研究”。本章首先对前面三章中情态动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总结出其中的差异。并试图从立法背景、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环境等多个方面寻找出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最后,本书对两岸四地立法语言中情态动词失范现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第七章“结语”。总结全书研究方法及结果以及由此引发的更深层学术探讨课题。